2019江西三支一扶考试-公基:抢劫罪与抢夺罪区别

2018-07-14 11:48:40 来源:中公教育

(三)犯罪后果要求不同。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,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。根据司法解释,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,为“数额较大”。

(四)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。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,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,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,是希望通过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,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。

三、真题模拟

张三与李四系同事,张三觊觎李四的手表(价值两万元)已久,某晚聚餐后,张三故意将李四灌醉,李四不胜酒力,意识不清,张三主动提出送乙回家,行至某偏僻处,张三取下李四的手表据为己有,张三的行为构成( )。

A.抢夺罪 B.盗窃罪 C.抢劫罪 D.侵占罪

【答案】C。解析: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。侵占罪,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、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交还的行为。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,构成抢劫罪。以灌醉的方式非法占有乙的手表,使乙不能反抗,构成抢劫罪。故本题答案选C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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